离婚案件中,抚养权纠纷的管辖权由法院来规定。

时间:2023-11-21 作者:大连律师

离婚子女抚养纠纷的管辖法院应按下列标准予以确定:
1、通常情况下,其管辖法院应认定为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2、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其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3、案件中有几个被告或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条
追索赡养费、抚育费、扶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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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抚养权纠纷管辖法院适用民事诉讼法中一般地域管辖的规定,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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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抚养权纠纷管辖,主要还是根据父母和孩子等的户口所在地法院管进行管辖。通常情况下,父母和孩子的户口所在地应该是同一个地方。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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